宜春市旅游局的“春”广告语——春天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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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旅游局的“春”广告语已经达到了春天惊雷的效果!——这要感谢“春游客”与“春字帽”的支持!

江西省宜春市旅游政务网上,打出该市的广告语“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我左看右看,这广告语没什么名堂。如果硬要“鸡蛋里找骨头”,那么,这广告语有侵权嫌疑——因为,昆明是大家公认的“春城”嘛!不过,这也算不了什么侵权——毕竟“春的城市”与“春城”不是同名。

后来,有不少网友认为宜春市政务网以如此“雷人”口号作为广告语,有欠斟酌。开始,我还看不出这广告语有什么“雷人”之处,后经,一位花甲网友指点,才如梦初醒——问题就出在“春”字!原来,网友,尤其是从改革开放前过来的网友警觉特别高!他们把“春”与“药”、“梦”等字联系起来,于是,“春”就变“黄”了。然后,又结合“打黄”。如此得出“有欠斟酌”的结论。唉!假如这些网友把“春”与“天”、“青”、“节”等字联系起来,那么,“春”就“红”了。这广告语也就成了红经典语了!

文字狱是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网友给宜春市旅游局“精英”的广告语指责,不算“文字狱”,却能算一个“文字帽”吧!好在,现在戴高帽子也无所谓了,反正只要招揽生意就是了。

我中午瞌睡时,梦见宜春市旅游局“精英”接受了市民颁发给他们的奖状。醒来后,我觉得很可笑,不过,仔细想想:宜春市旅游局“精英”能想出这样的“广告语”也花不少脑筋嘛!。

或许宜春市旅游局“精英”也把游客定位在退休人员这一个阶段——因为,旅游起步城市总是这么定位客源年龄的。然而,宜春市旅游局“精英”高明 之处,就在于他们能准确地判断这年龄段的人,会对“春”产生联想。

事实,果然如此:无论是反黄者,还是涉黄者,他们对这“春”有反应——或骂之,或去之。如此,这“广告语”就成了春天的惊雷了!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这虽然有了春天的惊雷了,却有可能失去真正想享受健康旅游的游客。

商品“广告语”有没有效应,固然重要,关键还是商品本身的质量。

                                                                                                      文章来源:人民网

最后编辑pinknotdead 最后编辑于 2010-03-09 15: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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